近日,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转发由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起草的《关于信息通信业复工复产保畅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协调,做好通信网络建设维护,需推动解决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中的防护物资紧缺、现场无法进入等问题。各地要将信息通信企业所需防控物资列入优先保障范围,重点为一线通信作业人员充分配备口罩等防控用品,以减少交叉感染;允许信息通信企业一线装维人员进入社区、商业楼宇等地开展工作。
按照《指导意见》的部署和安排,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省内各信息通信企业要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有序促进信息通信企业工作人员返岗复工。信息通信企业需认真制定复工计划,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备案即可复工。信息通信企业应提前摸排行业人员返岗需求,针对劳务输出相对集中的区域,组织点对点包车,保障员工受控返岗;对省内外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所属信息通信企业负责劝其暂缓返岗;加强对医学隔离到期解除后返岗人员的日常检测。
《指导意见》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要进一步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发展,积极向集团公司争取在江苏加大5G建设投资,深化共建共享,力争在2020年底实现江苏所有设区市覆盖5G网络。
《指导意见》明确,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加强值班值守,重点做好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疫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等重要场所以及重点人群的通信保障工作,加强对全省通信网络设备巡检和重点区域网络性能检测优化,努力为全省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做好信息通信网络保障。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将组织行业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强监督检查,有序推进行业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信息通信畅通,助力我省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