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5 号)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我省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人才建设需要,江苏省互联网协会已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组织开展“2021(首届)江苏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暨苏货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现将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e起致富 苏货直播
二、竞赛时间
2021年12月
三、竞赛地点
初赛:线上平台
决赛: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决赛前通知
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江苏省总工会
主办单位:江苏省互联网协会
承办单位:江苏新华云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汇点新闻)
协办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博邦职业培训学校、南京行知职业培训学校、江苏播众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传媒学院、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江苏省通信行业协会、江苏省通信学会、南京天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及合作伙伴
技术支持:异博文化传媒(南京)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省内主流媒体、地方门户网站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经所属学校、单位、村委会(江苏省内)推荐,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职教中心、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学生;
2.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技师学院)和应用型本科相关专业教师、学生;
3.正在从事赛项相关职业,且满3年的从业者;
4.具有农业户口,未来有意愿从事赛项所涉行业的涉农人员;
5.具有初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6.具有技术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在相关赛项县级技能竞赛前 5 名、设区市级技能竞赛前10名,或具有省级技能竞赛、全国技能竞赛参赛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要求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含已获得授予资格但尚未发文的)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
六、竞赛规则
(一)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参照规范为《江苏省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行业评价规范》,同时不超出《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版)》技能要求。
(二)竞赛规则
本次竞赛为单人赛,成绩由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组成,其中理论知识占40%,实操技能占60%。依据决赛理论和实操综合成绩依次排名。
(三)竞赛命题
试题由竞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专家组统一命制。专家组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试题包括理论和实操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
1.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为竞赛第1名选手,二等奖为竞赛第2、3名选手,三等奖为竞赛第4-6名选手,优胜奖为决赛中理论和实操成绩均满60分的选手。一等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品,二等奖、三等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优胜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决赛前3名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第1名选手如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具体按照《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5 号)执行)。
3.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赛,竞赛项目(工种)为职业技能类的,前 3 名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行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协调相应机构认定技师技能等级),已有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省级一、二类参赛,符合以上激励措施相关要求的,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意见》(苏人社发〔2016〕377 号)精神执行。
4.对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学生,获得第1名选手参照上述奖励核发相应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二)其他奖励
1.对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讲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讲师”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牌和证书。
3.对初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和证书。
4.对在决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证书。
八、报名方式
所有参赛人员于2021年12月19日前,通过竞赛组委会指定报名通道完成报名,经竞赛组委会审核资料符合参赛要求后,进入初赛环节。咨询监督:025-83343696/19941774346,赛事合作:025-58680987。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竞赛报名通道。
九、参赛福利
所有报名参加竞赛的选手,都能获得组委会提供的以下信息:
(一)赛事介绍
为参赛选手提供竞赛的整体安排、赛制规则、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相关介绍,让参赛者对竞赛有一个全面、详细的了解,对竞赛的各项相关活动、安排能够及时知晓,提前做好相应的安排。
(二)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业发展通道
按照《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5 号)要求,同时将向决赛中理论和实操均合格的选手按规定发放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秀选手推荐就业、择业。
十、竞赛费用
竞赛不收取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食宿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自理。
十一、常态化疫情防控
为切实保障所有参赛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竞赛组委会将根据决赛所在市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制定本次竞赛疫情防控要求。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
2021年12 月15日
附件1:关于举办2021(首届)江苏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 暨苏货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的通知
附件2:互联网营销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