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全国率先出台政策
苏“惠”十条获商务部点赞
1月31日,江苏省委常委会明确提出,要根据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提前做好政策的研究准备。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企业,要研究帮扶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随后,2月2日,“最强地级市”苏州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三方面,全力支持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助其渡过难关。据悉,这是疫情发生后全国首个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被称为苏“惠”十条。对此,许多中小企业纷纷点赞:“苏州速度、苏州温度,这绝对是及时雨!”还有网友建议“其他城市抄作业”!
“苏州这个例子非常好!”2月3日,在国务院举行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点赞苏州及时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做法。
02
—
崇川“因企施策”
为企业提供“顾问服务”
03
—
靠前服务
将联系对接中小企业1万家
04
—
还有这些利好消息
降低税负、金融支持……多部门陆续出台政策。
2月3日,江苏省税务局发布“税务12条”,为“战疫”一线送暖纾困。在着力减轻受困纳税人负担方面,提醒出现亏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10年内弥补亏损,其他企业可在5年内弥补亏损。因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并提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的,要及时办理。对因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以定额方式缴纳税收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提出申请调整定额的,税务机关要及时进行调整,不达起征点的要免除其纳税义务。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就业情况,及时辅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辅导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者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金融服务等工作的通知。对于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个人,合理调整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行业及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省国资委向省属企业发出如下倡议:各省属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出租的厂房、商铺、写字楼,对未复工、复工后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人等租户,根据实际情况,免收1-3个月的租金,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据不完全统计,20多家省属企业每个月对外出租商铺等租金收入超过1亿元。
此外,部分市国资委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无锡市国资委所属的各市属国有企业,对市属国企所有的商铺业主(房东),对未开业、开业期间经营困难的租户,根据实际情况,免收1-3个月租金。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