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2022(第二届)江苏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暨苏货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的通知》(苏互协﹝2022﹞14 号)整体计划安排,并充分考虑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竞赛组委会定于11月20日起至12月30日止,组织2022(第二届)江苏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暨苏货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为保证本次赛事公平公正,现将初赛、决赛等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赛事时间
初赛:11月
决赛:12月
二、参赛条件
(一)职业技能竞赛
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和各类技工(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有学籍的在校学生。
职工组参赛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初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具有技术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相关赛项县级技能竞赛前 3 名、设区市级技能竞赛前 6名,或具有省级技能竞赛、全国技能竞赛参赛经历。
学生组参赛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江苏省万名大学生电商赋能乡村振兴行动”,并于省决赛前取得公益实践证书的省内在校生;
2.经所属校团委推荐。
(二)苏货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
主要面向户口所在地、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或工作所在地为江苏省内的年满18周岁的地方县域及乡镇干部、益农信息社地方信息员、农业合作社经营及销售人员、家庭农场负责人、地方农业电商平台相关人员及其他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完成“苏货新农人”公益培育学习后,于报名前取得“苏货新农人结业证”。
2、经当地网信办或农业农村厅推荐。
三、奖项设置
奖励措施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具体参考关于举办2022(第二届)江苏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暨苏货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的通知(苏互﹝2022﹞14 号)执行。
四、赛项说明
(一)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组
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单赛项符合条件的总参赛人数不足70人时,选手可选择不参赛或者并入另一赛项)
(二)职业技能竞赛学生组
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
(三)苏货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
直播销售
五、选手产生方式
(一)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组
省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初赛,初赛以线上短视频创作形式开展,以短视频平台的客观数据为依据,按照成绩满60分者进入决赛;决赛选手再由省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理论和实操技能考核,决赛视疫情防控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完成。
针对县级技能竞赛、设区市级技能竞赛由省互联网协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资源的,县级技能竞赛前 3 名、设区市级技能竞赛前 6 名选手参加省赛时,无需参加初赛,组委会将直接取该选手的市决赛实操技能考核成绩作为省赛初赛成绩;市决赛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作为省赛理论知识考核成绩。
省决赛综合成绩组成:初赛成绩20%+(省决赛理论知识考核40%+省决赛实操技能考核成绩60%)*80%。
(二)职业技能竞赛学生组
省赛组委会统筹组织,以参加并完成江苏省万名大学生电商赋能乡村振兴行动,综合评分排名前200的选手(经南京市青年互联网营销专项赛组委会评选推荐出前100名优秀在校生选手和全省范围内参加江苏省万名大学生电商赋能乡村振兴行动的前100名优秀选手)进入省决赛,省决赛视疫情防控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完成。
省决赛综合成绩组成:初赛成绩20%+(省决赛理论知识考核40%+省决赛实操技能考核成绩60%)*80%。
(三)苏货直播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
由省赛组委会统筹组织初赛及决赛,初赛以线上短视频话题挑战赛为依据,并以平台的客观数据,从各设区市中选取排名前15名的选手(预计195人)组织裁判进行评分,优选出各市前6名选手进入省决赛,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抽题,完成直播,赛后上传决赛的直播视频,省赛组委会组织裁判评分。省决赛视疫情防控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完成。
省决赛综合成绩组成:初赛成绩20%+省决赛实操技能考核成绩80%。
以市为单位组织苏货直播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的设区市推荐的前6名选手可不必重复参加省赛组委会组织的初赛,可以直接进入省决赛。
省决赛综合成绩组成:市决赛实操技能考核成绩20%+省决赛实操技能考核成绩80%。
六、赛制说明
职业技能竞赛内容参照现行《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2021年)》三级能力要求进行考核。竞赛所有赛项均为单人赛。
(一)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组直播销售员
1、参加2022年市级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已取得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的选手(此类选手参加的2022年市级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需要是由省互联网协会为市级赛提供技术资源支撑,并在市赛组织架构中)。
(1)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完成竞赛报名(经组委会审核后进入决赛,选手名单市级竞赛组委会已经提供至省赛组委会);
(2)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完成抽题;
(3)选手根据组委会提供样品完成直播,通过“苏货新农人APP”上传真实直播片段视频、直播数据的截图,并填写相关数据;
(4)组委会组织裁判进行评审;
2、满足条件的其他参赛选手
(1)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完成竞赛报名(经组委会审核后进入初赛),报名截止时间:11月20日;
(2)选手自主(或组委指定品类,选手抽题)完成乡村振兴方向的短视频拍摄、剪辑形成本人参赛作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抖音、视频号平台发布(11月21日-12月4日期间),发布时需带上省赛组委会指定话题:#苏货新农人视频挑战赛;
(3)选手在将参赛作品于12月6日24:000前,通过“苏货新农人APP”上传,并填写相关数据;
(4)组委会于12月7-8日,检查平台作品数据真实性,并按照客观数据进行排名,评分满60分选手(当满60分选手超过200人时,按照前200筛选)进入省决赛(此为初赛成绩,在省决赛中占20%),12月9日公示进入决赛名单;
(5)决赛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可以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及模拟考核,12月份组织决赛;
(6)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完成抽题;
(7)选手完成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技能考核;选手根据组委会提供样品完成直播,通过“苏货新农人APP”上传真实直播片段视频、直播数据的截图,并填写相关数据;
(8)选手综合成绩=省初赛实操技能成绩*20%+(省决赛理论知识成绩40%+省决赛实操技能成绩*60%)*80%。
(二)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组视频创推员
1、参加2022年市级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已取得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的选手
(1)初赛参考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组直播销售员组织。
(2)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完成抽题,12月份组织决赛;
(3)选手根据组委会提供样品,现场完成视频拍摄和剪辑,形成个人参赛作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抖音、视频号平台发布,发布时需带上省赛组委会指定话题;通过“苏货新农人APP”上传作品数据的截图,并填写相关数据;
(5)组委会组织裁判进行评审;
2、满足条件的其他参赛选手
(1)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完成竞赛报名(经组委会审核后进入初赛),截止时间:11月20日;
(2)选手自主(或组委指定品类,选手抽题)完成乡村振兴方向的短视频拍摄、剪辑形成本人参赛作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抖音、视频号平台发布(11月21日-12月4日期间),发布时需带上省赛组委会指定话题;
(3)选手在将参赛作品于12月6日24:000前,通过“苏货新农人APP”上传,并填写相关数据;
(4)组委会于12月7-8日,检查平台作品数据真实性,并按照客观数据进行排名,评分满60分选手(当初赛人员超过200人时,按照前200筛选)进入省决赛(此为初赛成绩,在省决赛中占20%),12月9日公示进入决赛名单;
(5)决赛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可以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及模拟考核,12月份组织决赛;
(6)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完成抽题;
(7)选手完成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技能考核;选手根据组委会提供样品完成视频拍摄与剪辑,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抖音、视频号平台发布,发布时需带上省赛组委会指定话题;通过“苏货新农人APP”上传参赛作品和数据截图,并填写相关数据;
(8)选手综合成绩=省初赛实操技能成绩*20%+(省决赛理论知识成绩40%+省决赛实操技能成绩*60%)*80%。
(三)职业技能竞赛学生组视频创推员
1、经南京市青年互联网营销专项赛组委会评选推荐的前100名优秀在校生选手:
(1)南京市青年互联网营销专项赛组委向省竞赛组委会提供100名优秀在校生选手的名单(含评分成绩,此成绩作为省竞赛的初赛成绩,并在省决赛中占20%),组委会导入“苏货新农人APP”;
(2)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补充信息完成竞赛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南京市青年互联网营销专项赛作品,并填写相关数据;
(3)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可以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及模拟考核;
(4)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进行实操技能考核抽签,12月份组织决赛;
(5)选手完成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技能考核。
2、全省范围内参加完成江苏省万名大学生电商赋能乡村振兴行动的在校生选手:
(1)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完成竞赛报名(经组委会审核后进入初赛),截止时间:11月20日;
(2)选手自主(或组委指定品类,选手抽题)完成乡村振兴方向的短视频拍摄、剪辑形成本人参赛作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抖音、视频号平台发布(11月21日-12月4日期间),发布时需带上省赛组委会指定话题;
(3)选手在将参赛作品于12月6日24:000前,通过“苏货新农人APP”上传,并填写相关数据
(4)组委会于12月7-8日,检查平台作品数据真实性,并按照客观数据进行排名,针对排名前150名的作品组织裁判进行评分,形成前100名选手进入省决赛(此为初赛,在省决赛中占20%),12月9日公示进入决赛名单;
(5)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可以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及模拟考核;
(6)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进行实操技能考核抽签,12月份组织决赛;
(7)选手完成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技能考核
(四)苏货直播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
1、设区市组织市级2022苏货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的:
(1)市级竞赛组委会提供所有报名选手信息,省竞赛组会委导入“苏货新农人APP”;
(2)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可以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及模拟考核;
(3)市赛组委会组织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考核,并向省赛组委会提供前6名选手的名单及评分情况(理论分、实操分);
(4)所有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将实操技能考核的视频上传(仅做留存使用)
(5)省赛组委会组织省决赛,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抽题,选手上传决赛的直播视频,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分;
(6)省决赛综合成绩组成:市赛实操成绩20%+省决赛实操成绩80%。
2、设区市未组织市级2022苏货新农人互联网营销大赛:
由省竞赛组委会统筹组织初赛(视频挑战赛),从各设区市中按照客观数据排名前15名的选手(约195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分,优选出各市前6名选手进入省决赛,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抽题,选手上传决赛的直播视频,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分,省决赛综合成绩组成:初赛成绩20%+省决赛实操成绩80%。
(1)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完成竞赛报名(经组委会审核后进入初赛),截止时间:11月20日;
(2)选手根据组委指定品类,通过“苏货新农人APP”抽题后,完成相关农特产品的短视频拍摄、剪辑形成本人参赛作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抖音、视频号平台发布(11月21日-12月4日期间),发布时需带上省赛组委会指定话题:#苏货新农人视频挑战赛;
(3)选手在将参赛作品于12月6日24:000前,通过“苏货新农人APP”上传,并填写相关数据;
(4)组委会于12月7-8日,检查平台作品数据真实性,并按照客观数据进行排名,针对上文195个作品组织专家通过APP进行评审,优选出各市前6名选手进入省决赛(初赛成绩,占省决赛成绩的20%),12月9日公示进入省决赛名单;
(5)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可以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及模拟考核;
(6)选手通过“苏货新农人APP”进行实操技能考核抽签;
(7)选手完成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技能考核。
附件1:参赛报名表